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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夷陵区六项补助政策推进蔬菜产业发展

【来源:中新网-湖北新闻网】 【时间:2014/8/29 14:57:00】【  】 【打印】 【关闭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出台促进全区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蔬菜产业发展实行六项补助,深入推进全区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该区出台的六项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补助为:设施蔬菜补助、露地蔬菜补助、科技推广补助、质量安全体系补助、品牌建设补助、市场体系建设补助。即对2014年薪发展蔬菜钢架大棚的,按25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日光温室育苗大鹏的,按200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滴灌设施的,按3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对集中连片发展200亩以上露地蔬菜并实行标准化生产的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50000元,对在冷链物流和市场对接成绩突出的露地蔬菜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补助30000元;对引进蔬菜专业技术人才的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补贴20000元,对坚持技术标准开展工厂化育苗的重点龙头企业,按苗床100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坚持技术标准开展设施生产的重点龙头企业,按50000元/基地的标准予以奖励补助,对施用蔬菜专用有机肥的重点龙头企业,每年由区财政按100元/吨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全程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且经验收达标的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30000元;对获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照《夷陵区创名牌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奖励补助;对在小溪塔城区新设立直销门店,且开通蔬菜配送直通车的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30000元,对新建蔬菜冷藏库的汇总点龙头企业,按500立方米补助50000元至100000元。

  此外,该区还对蔬菜产业发展设立突出贡献奖。对在推进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工作措施落实、资金配套到位和向上争取项目落地的乡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试验区管委会)及区直部门给予5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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