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平罗县率先试点蔬菜价格保险

平罗县率先试点蔬菜价格保险

【来源:中国蔬菜网】 【时间:2014/7/24 10:52:00】【  】 【打印】 【关闭

  “再过10多天,我有两个棚的辣椒就上市了,如果市场价低于1元钱,由保险公司赔偿,不用担心菜价跌破成本价。”3月20日,平罗县塞上春物流基地菜农李奋英说。记者获悉,平罗率先在宁夏试点设施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为70座大棚、3种蔬菜价格“上保险”,有效降低了菜农的生产经营风险。
  平罗县发改局副局长许宗信介绍,根据近几年蔬菜价格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平罗双赢蔬菜专业合作社以每亩8000元、共40万元的保险金,以2:8的入保比例,进行设施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主要对辣椒、西红柿和芹菜等季节性强的蔬菜进行成本价保险,保险期自今年3月27日至7月26日止。根据协议,在保险期内,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上市的保险蔬菜月平均地头价低于约定的保险合同成本价,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合同成本价分别为每公斤辣椒2元、西红柿1.1元、芹菜0.5元,月平均地头价由自治区物价局确定。
  李奋英承包了8个大棚,他说:“蔬菜价格有时贵有时便宜,老百姓种菜心里没有底。2008年的雪灾导致辣椒1公斤涨到16元,第二年平罗菜农跟风种植辣椒,辣椒供大于求,市场价跌至0.4元,我种植的12个大棚蔬菜损失15万元。”李奋英说,平罗试点价格指数保险,让菜农吃了定心丸,解了后顾之忧。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农业网(Agronet.com.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业网(Agronet.com.cn)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 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农业网(Agronet.com.cn)”,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 农业网(Agronet.com.cn)”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 农业网(Agronet.com.cn)”,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 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