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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蔬菜也得有“身份证”

【来源:半岛都市报】 【时间:2014/4/25 14:57:00】【  】 【打印】 【关闭

  为了加强对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食品、违规销售、超期食品的监管,胶州市工商局从4月份到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对类似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食品安全问题更受重视,特别是对一些假冒伪劣食品、超期食品更要零容忍。”胶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对此该局专门从4月份到6月份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违规销售、超期食品专项行动。在日常巡查时,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周边、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对大型商场、超市、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批发销售的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酒类、糕点、调味品、调味面制品等为重点食品品种,对于进入批发市场的货物要填写产地证明,无《产地证明单》的水产品或蔬菜不得进入批发市场销售,水产品、蔬菜进入零售市场须随货携带《销售凭证》,并向消费者公示《销售凭证》和其他进货凭证。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档案,让所属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登记,对于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不合格企业予以关停,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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