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原优质蔬菜栽培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至此,全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16个。
据了解,平原优质蔬菜栽培标准化示范区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农业标准化和蔬菜种植专家,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对平原优质蔬菜栽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自2010年平原优质蔬菜栽培标准化示范区被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以来,该县质监、财政、农业等部门成立了平原县优质蔬菜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制定了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通过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形式,从育苗、农药、化肥的筛选使用,到空气、土壤、水源的跟踪检测,进行全程控制,确保达到绿色无公害标准,全面提升了蔬菜产业的档次。目前,全乡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发展示范户3000余户,示范区规模15000余亩,带动周围乡镇规模3万亩,单棚收入7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