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出台鼓励大型连锁企业下乡建超市,实施流通领域品牌战略,支持“老字号”健康发展。1月6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表示,将在2013年1月17日至2016年1月16日期间,支持农超对接、农军对接、农校对接项目,对验收合格的市级以上对接项目,每个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支持周末车载蔬菜市场网店建设,鼓励大型蔬菜基地开展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对每个承办企业最高给予1万元补贴。
鼓励大型连锁企业下乡建超市
支持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提高惠民服务水平。加快屠宰企业提升改造步伐,加强放心肉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大型机械屠宰企业,对年屠宰量达到50万头以上的企业,按其投资额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50%贴息,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万元。支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对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的单位予以最高2万元的补贴。
支持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村销售体系建设。对年度内按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提升改造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贴息30%,每个项目最高贴息不超过3万元。鼓励大型连锁企业进乡镇建设改造乡镇中心超市和城市社区超市,对规模较大的中心超市或社区超市予以扶持,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1万元。
支持建周末车载蔬菜市场网店
支持农超对接、农军对接、农校对接项目,对验收合格的市级以上对接项目,每个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支持周末车载蔬菜市场网店建设,鼓励大型蔬菜基地开展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对每个承办企业最高给予1万元补贴。支持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机制,对储备一定数量和品种的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进行补助,每家最高给予补助2万元。
支持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对早餐工程先行试点单位经验收合格的主副食加工配送中心、直销连锁网点、示范店及流动点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每个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建设,对按标准建设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奖励2万元。
获“中华老字号”奖励2万元
实施流通领域品牌战略,支持“老字号”健康发展。支持商业示范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对当年评为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和特色商业街的,每个最高奖励2万元,对评为省级商业示范社区和特色商业街的,每个最高奖励1万元,对评为市级商业示范社区和特色商业街的,每个最高奖励5000元。对当年荣获“山东省服务名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支持“老字号”健康发展,对当年获得“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