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北方部分地区遭遇暴雪天气,影响了蔬菜生产和运输,部分城市蔬菜价格明显上涨。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保障受灾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稳定蔬菜价格。
通知指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等受灾地区省级发展改革、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大城市,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今年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投放储备蔬菜,增加市场供应,平抑蔬菜价格波动。同时,要发挥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窖藏蔬菜的作用,积极组织蔬菜货源,加强调运,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通知还表示,其他地区的省级发展改革、商务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相关城市按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保障储备规模,加强市场监测,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投放预案,如遇市场异常波动,及时投放储备蔬菜。
通知最后还指出,各省级发展改革、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领导,指导相关城市不断完善储备制度。同时,将蔬菜储备和投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必要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重点地区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