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蔬菜“卖难”应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与消费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中出现的“卖难”现象或苗头,全面摸清情况,了解本地主要蔬菜品种销售、价格变化,分析“卖难”产生的原因,评估严重程度和影响,并及时应对;要加强信息引导,充分利用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加强对主要蔬菜品种价格、销量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蔬菜供求和价格变化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将市场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户。
针对“卖难”现象或苗头,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启动网上对接,积极宣传和运用商务部商务预报网、商务部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和新农村商网等信息平台,发布“卖难”蔬菜品种信息,引导流通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形成产销对接机制,疏通销售渠道。要通过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和“南菜北运”试点等项目,加大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直供直销力度,指导流通企业、当地蔬菜消费大户与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产销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北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蔬菜品种特点,制定蔬菜储备计划,做好冬春蔬菜收储工作;鼓励流通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设施,加快蔬菜收储。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蔬菜“卖难”应对工作,同时要加强监测和预测预警,提前做好今冬明春部分品种可能出现“买贵”的应对预案,尽快形成稳定市场的长效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党的十八大以及“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