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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高陵镇实施“重奖”政策 扶持特色农业发展

【来源:楚网】 【时间:2012/7/27 15:58:00】【  】 【打印】 【关闭

  近年来,石首市高陵镇立足自身资源优势,以规范土地流转为基础,加大农业奖励、扶持力度,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特色化发展。

  鼓励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该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入股,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特色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每成立一个合作社,镇给予1000 元的奖励扶持资金。到目前,该镇已成立新祥养殖、富民养殖、半边天果蔬等多家专业合作社,鑫旺牲猪养殖、湖北卧龙农机等一大批合作社正在积极申报中,有效提高了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程度。

  鼓励发展特色规模农业。该镇积极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向规模经营大户流转,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性合同。对创办大棚种植等设施农业规模达50 亩以上的,镇一次性给予农户每亩100 元的奖励补贴;对除粮油棉以外的露天种植规模达100 亩以上的,镇一次性给予农户每亩50 元的奖励补贴;对粮棉油等常规连片种植面积达200 亩以上的,镇一次性给予种植户每亩30 元的奖励补贴。与此同时,分别给予村每亩100 元、50 元、20 元的奖励补助用于规范土地流转、加强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该镇对村内筹资筹劳优先考虑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基地的水利、交通等基础建设,镇优先向上级部门申报一事一议奖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项目,镇积极向市相关部门争取扶持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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