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法制局正式发布《东莞市农业局供莞蔬菜生产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基地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要求。
最新出炉的《办法》对基地规模限定:供莞蔬菜基地的认定条件是市内规模应在连片50亩以上;外地的基地规模应在连片200亩以上,同时承诺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等。
《办法》对生产基地的认定程序也作了详细的说明:“拟认定供莞蔬菜生产基地名单由东莞市农业局在局网站以及政务公开触摸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认定为东莞市供莞蔬菜生产基地。”
在监督管理方面,规定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应当优先保证东莞市场的需求。此外,基地有效期为5年,年满复评合格后方可继续保留供莞蔬菜生产基地资格。而市农业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并抽检。
据悉,此次出台的《办法》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