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蔬菜的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范围包括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新都国税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是向辖区内从事蔬菜批零业务的农贸市场和超市企业积极宣传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政策,确保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纳税人,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是加强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准确划分免税品目范围,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享受免税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等操作细节,正确申报纳税。
三是及时开展超市蔬菜专柜和从事蔬菜批零业的纳税服务需求调查,了解纳税人贯彻落实政策情况,引导纳税人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