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
《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1年12月30日,贯彻实施该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亚平、魏小琴,副省长姚木根出席会议。
截至目前,全省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4590家,入社农户15.9万户。即将实施的《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扶持政策具体化,明确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财政支持、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商品流通和科技人才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与服务,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