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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农博网--中国种业信息网】 【时间:2011/10/8 14:05:00】【  】 【打印】 【关闭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1]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我省是育种大省、制种大省和供种大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对全省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全面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对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加快推进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跨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基础较好。主要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尤其是三系杂交水稻和杂交小麦、杂交玉米的研究居全国领先地位,一大批农作物新品种被认定为国家级良种在全国推广。种子生产及供种能力列全国前列,三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与利用优势尤为突出,被国家确定为杂交水稻种子主要繁育基地,制种面积占全国的25—30%,省际间调剂量占全国的30%,外贸出口占全国的51%,均居全国首位;杂交油菜制种面积占全国的20%,居全国第二位;杂交玉米制种面积呈快速增长势头,攀西安宁河流域玉米制种基地被国家确定为重点繁育基地。全省种子企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具有进出口资质的种业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近年来,我省种子产供保障能力稳定提升,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种子管理和质量检测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监管得到加强,为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目前,种子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大型种业集团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较强的创新能力、灵活的营销模式,相对我省种子企业而言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保障我省粮食自求平衡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对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我省农作物种业支撑条件仍较薄弱,新品种研发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发展需要,创新转化、应用推广不够,制种基地建设机制尚未形成,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强,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制度不完善,市场监管能力亟待加强。这些问题影响了我省种业加快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种业资源,增加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巩固提升“川种”优势。在抓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的同时应在蔬菜、花卉,以及畜牧业、水产、林业等方面全方位推进,使我省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优势,提升“川种”地位。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着力做大做强在国内具有突出优势的 “三系”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加快发展杂交油菜、杂交玉米、杂交小麦及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种子产业。

  坚持企业主体,推进产学研融合。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立足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和拓展产学研利益联接机制,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合法有序向种子企业流动。充分发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自主创新,培育突破性新成果。充分发挥骨干农业科研机构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内外合作,引导企业成为品种选育和科研投入主体,重点围绕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杂交油菜、杂交小麦等作物,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新成果,着力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现代农作物种业投入新机制。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制种基地建设、商业化育种、市场监管体系和救灾备荒种子体系建设的投入。对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和引领带动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种子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0亿元以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的种业大省地位。建立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优势种子生产基地70万亩,其中水稻制种基地重点县30个、面积40万亩,确保杂交水稻种子产量和质量位居全国第一;培育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20个,创制有重大应用前景的育种材料200份,建设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100个;建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50个,围绕种子基地新建50个县级种子质量检测站;培育具有农作物育种优势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企业5个以上,上市种业企业3—4家;主要农作物种子更新换代一次,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

  到2020年,全省良种生产能力、创新转化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实现大提升,种子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种业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前三位,实现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跨越。建设优势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30万亩,建成50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选育、重大应用前景的育种材料创制、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和县级种子质量检测站建设的数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着力打造5家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2个以上,上市种业企业5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支持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高校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改良与创制,现代育种理论方法和现代育种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实现品种选育由形态特征选择向生理特征选择转变,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重大突破性优良品种。支持产学研单位联合开展育种新材料、育种新技术、突破性优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中试与集成转化,着力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加强高等院校农作物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建设,打造高层次、高水平育种攻关团队,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积极对接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及863、973等重大科技专项,整合集成各级各类资源,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扶持力度。

  (二)加快建设优势种子生产基地。科学规划和布局优势种子生产区域,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建设一批由政府主导、企业掌控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现代种业核心产业带,在良种生产能力上实现大提升,使主要农作物良种生产能力提高20%以上。重点建设成都、德阳、绵阳、眉山、泸州等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凉山、成都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川南杂交高粱制种基地;成都、绵阳、德阳杂交油菜制种基地;绵阳、南充、内江等小麦制种基地;盆州山区、川西南山区马铃薯良繁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县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强化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新增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工程、种子工程等项目,完善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建成交通方便、能排能灌、耕地质量好、配套设施齐全的种子生产基地。创新种子基地建设运行模式,基地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大力推行“种子企业+种子专业合作社+制种大户”模式,鼓励种子企业建立直接管理和控制的生产基地,引导种子企业与制种专业合作社或制种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连接机制。强化种子基地管理,建立健全种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种子收购秩序,切实解决撬抢基地、抢购套购等突出问题,保证良种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安全、价格合理。

  (三)加快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着力在骨干种业龙头企业的培育上实现大跨越,提高种子市场集中度。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小型企业;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并购优势科研单位和具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种子企业,促进种业资源整合;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优化种业企业布局;通过企业联姻,促进中小种子企业合并重组,做大企业规模。积极推动大型种子企业上市融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进企业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树立品牌意识,培育一批具有农作物育种优势、实力雄厚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在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研发能力等方面大幅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政审批、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强化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准入,对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建立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制度,扩大企业监督抽查和市场检查范围,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出基地、进入市场。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五)强化品种审定与保护。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安全评价,加强跨区域引种监管。提高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和退出标准,对低水平重复品种坚决不予审定,对不适宜种植的品种坚决予以清退,促进突破性新品种加快选育。在坚持品种审定标准的前提下,为市场信誉好、具有育种优势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搞好服务,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品种权执法力度,强化新品种保护,提高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水平。

  (六)强化新品种转化应用推广。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新品种研发转化步伐。引导鼓励大型种子企业积极探索种子“连锁直销模式”,充分利用供销农资系统乡、村“农资放心店”开展配送直销。通过大范围实施粮油作物高产高效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推动种子企业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种农业专业合作社密切合作,大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通过统一配送、统一采购、统一育秧(苗)加快优良品种的转化推广。

  (七)加强种子储备调控体系建设。在现有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种子储备调控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承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扩大种子储备范围,增加种子储备量,增强种子市场调控能力。要重点储备大宗粮油作物种子和短生育期经济作物种子,确保种子市场安全有效供给和灾后恢复生产。切实加强储备种子监管,确保救灾备荒种子储得住、调得出、用得上。

  (八)强化农作物种业交流合作。在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与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和种业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国内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异种质资源,共同发展现代农作物种子产业。积极开拓杂交水稻、杂交油菜、杂交玉米国内、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我省“三系”杂交水稻种子在全国和东南亚市场的优势地位,不断提升“川种”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引导。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今后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通过规划引导,加快创新一批育种材料、方法,培育一批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突破性新品种,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建设一批制种基地,增强供种保障能力;加快扶持一批“育繁推一体化” 种业龙头,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种子监管体系,增强市场监管能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和农口部门要进一步整合现有与发展现代种业有关的政策性资金,同时要调整农口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现代种业发展的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在原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农作物种业发展财政和基建项目,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现代农作物种业投入机制。启动“四川省种业提升工程”,切实增强农作物种业投入保障。加大制种基地建设投入,完善基地基础设施,扶持制种专业合作社和制种大户,符合种粮大户条件的制种大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大企业扶持投入,按照“资格认证、定期复审、优进劣退”的原则,择优支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整合种子科研资源,并购中、小种子企业,促进“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壮大;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购置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设备,改善工程化研究、品种试验和应用推广条件。加大育种科研投入,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大种业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支持农作物品种区试、种子质量监管、新品种展示示范等,进一步增强农作物种业服务能力。

  (三)完善种子生产收储政策。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农作物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落实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创造条件逐步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将制种机械、加工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提高种子生产、加工机械化水平。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省级财政对种子储备给予适当补助。

  (四)落实种子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作物种子物流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种子管理职能,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和队伍。要重点加强基层种子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创新构建种业科研新模式和成果转化、评价新机制。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引导科研教学单位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支持科研教学单位科研成果、研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种子企业合法有序流动,建立基础性研究以公益性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和创新平台共享的产学研分工协作的现代种业科研新体制,提高种业科研的集约度和集成度。完善公益性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成果发布制度和合理的产学研利益分配制度,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推动公益性基础性研究成果共享共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品种等科技成果,形成有利于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和现代种业发展的科研评价激励机制;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解决进入企业的科研人员的户籍问题,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改进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修改和完善商业化育种成果奖励机制,注重成果转化应用和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绩效;实施重大突破性品种转化推广奖励,整合集成省农作物育种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择优支持农作物新材料、新技术、新品种示范转化与大范围应用,实现产业化。

  (七)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对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抓住难得机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农业厅要会同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质监局、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等部门成立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和任务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支持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 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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