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菜篮子”工作是一项保证蔬菜副食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一项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强调的市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为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蔬菜产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确保农民增收和市场供应为目标,以实施科技创新,扩大种植规模,提高生产效益,激发农民发展积极性为突破口,以完善和搞好系列化配套服务,提高蔬菜产销水平为保证,通过采取龙头带动、绿色认证、树立品牌、政策扶持、目标管理等措施,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实现菜篮子产品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达到80万亩,绿色有机蔬菜认证面积达到10万亩,新型塑料大棚面积达到5万亩,保护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5万亩,漯河市周边耕地60%以上种植蔬菜;全市蔬菜总产值达到40亿元,占种植业总产值的60%以上;新型塑料大棚年均亩效益达到15000元以上,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5家,年外销蔬菜230万吨,占蔬菜生产总量的60%以上。努力把我市打造成豫中南最大的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基地,以新型塑料大棚为主导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与冷藏、加工、出口企业相配套的外向型蔬菜生产基地,为漯河中国食品名城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重点
(一)扩大规模,突出重点,集约发展
按照科学规划、调整结构、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的发展要求,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蔬菜种植,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一是着重发展城市近郊蔬菜。漯河周边乡镇要认真抓好农业结构调整,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扩大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重点发展叶类蔬菜、大棚蔬菜、出口外销蔬菜和加工企业原料基地蔬菜。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二是突出抓好塑料大棚反季节蔬菜和“高效蔬菜示范带”建设。根据我市气候特点、技术优势和生产实际,重点发展有市场、潜力大、效益高的新型塑料大棚反季节蔬菜,全面推广新型钢丝大棚、多层覆盖、工厂化育苗等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提高生产效益。从2010年起,临颍县、舞阳县、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每年各发展新型蔬菜塑料大棚500亩以上,漯河周边交通主干线“高效蔬菜示范带”乡镇,每年发展新型塑料大棚100亩以上;三是着力抓好优势产业蔬菜。各县区对已经形成规模的大蒜、辣椒、大葱、番茄、黄瓜、夏阳白菜、小白瓜等蔬菜,进一步扩大规模,推动产业基地向标准化、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促进规模蔬菜基地上档次、上水平、出效益;四是抓好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园区建设。切实抓好土地流转工作,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蔬菜种植大户,采取土地租赁、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使土地向大户集中,向规模园区集中。
(二)大力发展绿色有机蔬菜,提高产品档次。
一是建立基地。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筛选一批符合生态环境标准、适宜建立绿色有机蔬菜基地的区域,积极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生产。从2010年起,临颍县、舞阳县、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每年各新发展绿色有机蔬菜基地5000亩;二是搞好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对产品档次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拳头产品积极进行绿色有机蔬菜产品国家认证。同时,按照不同出口国家要求,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推动认证标准国际化和认证认可市场化;三是严格监管。每个绿色、有机蔬菜基地都要明确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负责,建立生产档案,作好管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责可追。市、县蔬菜质量检测机构要定期对绿色、有机蔬菜基地生产过程和蔬菜产品进行检查检测。对发现有乱施农药、化肥的基地,停止使用绿色、有机商标销售蔬菜产品,并责令进行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建议认证机构取消绿色、有机称号。同时,委托质量检测部门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放心。
(三)搞活流通,促进外销
一是抓好漯河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扩建工作。通过社会融资、银行贷款和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等,抓好漯河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扩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完善电子交易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把漯河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豫中南最大的蔬菜集散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二是加强蔬菜经纪人队伍建设,抓好培训,提高素质,搞好服务,充分发挥蔬菜经纪人队伍外销主力军作用,架起我市蔬菜生产通向国内外销售市场的桥梁。三是依托我市绿色有机蔬菜规模生产和品牌认证优势,争取省绿办和国家绿办支持,建设“河南中原绿色有机蔬菜交易中心”,搭建绿色有机蔬菜交易平台,扩大我市绿色有机蔬菜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四)培育品牌,争创名牌,着力发展外向型蔬菜。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对种植面积大、市场前景好的拳头产品积极注册商标,改进蔬菜包装,提高商品性能,加强宣传推介,扩大漯河蔬菜市场占有份额。积极培育漯河蔬菜品牌,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名牌蔬菜,依靠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扩大订单蔬菜规模,在大力发展供港、出口蔬菜的同时,积极发展北京、西安、武汉、郑州等国内大中城市大型商厦的高端消费蔬菜,扩大连锁专卖业务,提升产品价值,实现优质优价。
(五)实施龙头带动,优化合作机制,实现农企双赢。
依托双汇美丰、澳的利集团、龙云集团、俊生实业、丰华公司、方园公司、绿科公司、德隆公司等龙头企业,着重发展绿色有机蔬菜冷藏、加工、出口业务,按照“龙头企业+园区+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订单生产,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拉长产业链条,提高总体效益。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加强与规模大、实力强、发展后劲足的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企业、大型连锁营销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扩大基地规模,增加外销数量,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和风险性。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产销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提高订单履约率,实现农企双赢。
四、推进措施
1、实施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益,挖掘生产潜力。
一是不断创新塑料大棚蔬菜生产新技术、新模式。在全面推广塑料大棚早春茬多层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秋延后蔬菜多层覆盖技术的研发工作,尽可能地提早春季蔬菜上市时间和延长秋冬季蔬菜生长时间,使收获期不断向淡季延伸,在“人无我有”上下功夫。二是不断改进塑料大棚棚型结构。在确保坚固耐用的基础上,减少建棚用工,降低大棚造价,减少群众投资。三是及时引进、示范、推广应用蔬菜新品种。按照市场需要及时更新品种,实施标准化生产,在“人有我优”上做文章。四是实施人才兴菜战略。加强与科研院校和生产先进地区联系,及时引进高技术人才,着力培养当地技术人员,随着高效蔬菜面积不断扩大,及时增加技术员数量,靠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2、完善一体化服务,确保菜农丰产丰收。
一是组织蔬菜科技人员深入蔬菜生产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动态和强烈的科技竞争,及时发现和解决蔬菜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扩大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规模,为菜农提供更多更好的适令菜苗,减少菜农投资,切实解决菜农育苗难问题;三是抓好水泥立柱、农膜、竹杆、钢丝等生产资料的专业化生产和采购供应工作,搞好蔬菜生产一体化服务;四是扩大塑料大棚专业施工队伍,确保大棚建筑质量,切实解决农户发展新型塑料大棚过程中的建棚难问题,让农民在轻松愉快中发展,在无忧无虑中致富;五是坚持技术指导经常化、一体化、市场化、效益化,做到大棚蔬菜发展到哪里,技术人员派到哪里,确保发展一片、成功一片、致富一方。
3、建立激励机制,实施重点扶持。
一是对积极发展绿色有机蔬菜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实施资金扶持。市财政每年拿出20万元,对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科技开发和申报认证等进行扶持;二是市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对实施科技创新,勇于探索,积极开展新技术研发的科技带头人和创新型科技园区实施奖励;三是市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对漯河周边交通主干线“高效蔬菜示范带”建设,促进城供蔬菜和新型塑料大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行政村、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等实施奖励;四是各县区、各乡镇发展绿色(有机)蔬菜、新型塑料大棚蔬菜、城供蔬菜等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将考核结果排序公布,对成效显著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后者通报批评。
4、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蔬菜作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产业,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力协作,集中人力财力,抓好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城供蔬菜基地、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出口供港蔬菜基地、农产品原料加工基地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和扶持奖励,促进蔬菜产业出亮点、显特色、见效益。
附件: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奖励办法
附件:
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干群发展蔬菜生产积极性,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优化种植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确保城乡市场蔬菜供应,实现蔬菜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效益化、现代化生产,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加快中国食品名城和生态宜居城建设,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特制定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发展绿色有机蔬菜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
2、实施科技创新,在大幅度提高塑料大棚蔬菜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带头户,专业技术人员,高科技示范园区等。
3、推动漯河周边交通主干线“高效蔬菜示范带”建设,通过土地流转组织群众大规模发展城供蔬菜、新型塑料大棚蔬菜、出口外销蔬菜等成绩突出的行政村或合作经济组织。
二、奖励标准
1、发展并获得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每1000亩奖励3000元。每获得1个省级名牌蔬菜奖励1万元,每获得1个国家名牌蔬菜奖励5万元。
2、早春茬大棚蔬菜实施五层以上覆盖,较单层覆盖提前一个月上市,秋冬茬大棚蔬菜实施四层以上覆盖,较单层覆盖向后延长一个月上市。春秋两季排在前10名大棚户,第一名每亩大棚奖励1500元,第2—10名每亩奖励1000元,获奖资金大棚种植户和技术员各得50%。
3、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不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对发展塑料大棚反季节蔬菜发挥巨大示范带动作用,规模达到50亩以上,亩效益高出一般大棚生产20%以上,排在前3名的高科技示范园区,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
4、漯河周边交通主干线“高效蔬菜示范带”,以村(或合作社)为单位通过土地流转实施规模发展,当年新连片发展新型塑料大棚50亩以上,并达到水(每20亩地1眼井)、电(大棚户能用电浇菜照明)、路(雨天能向外运菜)三通标准,每亩奖励500元;当年新连片发展一般拱棚蔬菜或露地蔬菜300亩以上,每亩奖励100元。
三、验收办法
1、新型塑料大棚是指脊高2.4米以上,边柱高1.4米以上,棚宽12米以上,单棚面积1亩以上,能够种植各种高秧蔬菜,抗风抗雪能力强的高标准塑料大棚。
2、漯河周边交通主干线“高效蔬菜示范带”,是指S238线,新店镇以东,召陵镇常村以西;S241线阴阳赵西边界以东,107以西;107国道孟平铁路立交以南,空冢郭乡小于村以北;漯舞路问十骆坡村到107国道;漯河北站高速公路引线,以及南环路、东环路等两侧300米以内区域。
3、新发展绿色有机蔬菜以获得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颁发的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证书为准。省级名牌和国家级名牌以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证书为准。
4、申请早春茬大棚番茄(或黄瓜)和申请秋冬茬大棚黄瓜(或番茄)奖励的种植户,须由本人或技术员提前30天向市、县(区)菜办提出申请,早春茬收获第一批番茄(或黄瓜)时,必须由市、县(区)菜办工作人员到棚后现场采收,首批上市数量必须达到每亩大棚25公斤以上,上市时间较单层棚提前一个月以上,每株番茄结四穗果以上,覆盖5层以上。秋冬茬大棚番茄(或黄瓜)必须覆盖四层以上,向后延长一个月以上,每株番茄结7穗果以上。按照以上条件对效益最高,提前和延后时间最长的前10户进行奖励。一户受奖面积最多不超过5亩。
5、漯河周边交通主干线“高效蔬菜示范带”,新发展城供蔬菜和新型塑料大棚蔬菜规模较大行政村(合作社),需要申请奖励者,第一步必须在确定发展后没有种植蔬菜前将发展计划报市、区菜办备案,并进行种菜前种粮现状确认,第二步在发展过程中通知市、区菜办进行现场复核认可,第三步基地建成后接受由市财政局、市菜办、区菜办联合考核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