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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印发《关于2005年度“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0/12/17 10:53:00】【  】 【打印】 【关闭

     关于2005年度“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今年是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推进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第三个年头,也是实现《决议》提出的第一步战略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为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对全市2005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与任务

  对照《决议》精神和市府办[2003] 41号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今年“菜篮子”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申报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0万亩,增加“三品”品牌30个以上;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3000亩、防虫网200亩;制定省、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10个;建立放心豆制品专卖店(柜)10个;继续帮助10个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市区主要农贸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扩大“速测仪”检测的覆盖率,各县(市)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全面实行市场准入,乡镇主要农贸市场继续扩大市场准入试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力度,在市区新设水果农药残留监测点、乳制品抗生素监测点、水产品抗生素监测点各1个;继续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对“三品”基地和产品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全年抽检“三品”基地和产品各50个。

  二、主要措施

  1、加快基地建设,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加快市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发挥基地的产供作用。为了保证市区“放心菜”的有效供应,在邗江区沙头镇新建3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利用已有大棚设施,配套建设200亩防虫网;进一步完善已建设的7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配套设施,加大对种菜大户的引进力度,积极培植蔬菜生产企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主动为生产者搞好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蔬菜生产、加工、流通向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是加快“三品”基地认定,提高“三品”基地质量。各地要认真排查还没有被认定为“三品”的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基地,发动和鼓励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和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等单位或个人,积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特别要加大畜禽产品基地申报认定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的力度,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剧毒农药的管理,实行统一销售,从源头上确保基地安全生产。

  2、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生产全过程

  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品种的管理要求,为企业和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农业部门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快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市、县农业技术培训学校(中心),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农业企业负责人、专业大户进行系统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与管理的培训。质监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督查力度,对建设中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及时组织检查、评比、验收,巩固、提高建设成效。通过对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的建设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应用,推广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加快“放心菜”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进程。

  3、积极争创品牌,维护品牌信誉

  根据我市农业产业的特色和优势,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三品”品牌,今年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品牌20个以上(其中水产品3个、畜产品3个、蔬菜8个、粮油3个、林果3个)、绿色食品品牌8个、有机食品品牌(转换期)2个。加强对现有“三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指导与监督检测,严格“三品”生产、经营条件,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和企业自律机制;推广使用专用防伪标志,促进“三品”生产加工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

  农业、工商、商贸、质监、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对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销售的蔬菜,全面实行以农药残留检测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安全准入,并进一步扩大“速测仪”检测的覆盖率。加强对豆制品市场的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扩大放心豆制品的生产量和销售点。各农贸市场要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列入与经营业主的租赁承包协议中,对不服从市场质量安全管理、违反规定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农产品的经营业主要依法处理。城管部门要加大对马路菜场的管理,杜绝“提篮小卖”。进一步完善联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准入制度,凡进入市场的蔬菜产品(除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外)一律实行强制性监督检测,检测合格后凭合格证方可进场交易,对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蔬菜,由工商部门在市场管理部门的协助下进行处理,确保市民消费安全。

  5、加强例行监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要定期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例行监测。在市区原有10个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点和6个“瘦肉精”监测点的基础上,增设水果农药残留监测点、乳制品抗生素监测点、水产品抗生素监测点各1个。继续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对“三品”基地和产品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全年抽检“三品”基地和产品各50个。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6、加大投入力度,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公益性的民心工程,市政府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制定审定、“三品”基地建设与“三品”品牌申报认定管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业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监控、市场准入与市场监测等方面的补助经费。同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市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切实解决“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质量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7、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真正把“菜篮子”工程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全面、快速、规范的开展,确保《决议》第一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市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各县(市、区)政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动“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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