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白蛾危害严重。美国白蛾属鳞翅目灯蛾科害虫,以幼虫取食作物叶片、秸秆形成危害,具有繁殖力强、适应性强、传播途径广和食性杂、取食量大的特性,危害300多种农林植物,被列为世界性检疫对象。近年来,美国白蛾在我市不断传播蔓延,危害范围、区域、频率、程度越来越重,正在逐步成为重要的自然灾害,对生态安全和群众安居构成了重大威胁和隐患。对此,必须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防控工作。
二、防控美国白蛾实行属地管理,防控责任自负。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在广泛动员、全民动手、群防群治的基础上,按照“谁经营、谁收益、谁防治”的原则,由各林权树权单位和个人,按照市镇统一安排,组织防控。
三、防控美国白蛾要做到科学防控。当前,正是第三代美国白蛾羽化、产卵、幼虫孵化期,是防治的关键时期。各林权树权单位、个人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采取灯光诱蛾、摘除网幕、喷药灭虫、绑草诱蛹、人工挖蛹、释放寄生蜂等措施开展防控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到边到沿、不留死角,全面防控,提高防控效果。
四、全面启动防控美国白蛾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关于“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或成灾的,除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外,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凡对美国白蛾不防控或防控措施不力、防控效果差、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美国白蛾原生活在北美洲的墨西哥、美国、加拿大等国家,1940年随军用物资的运输传播到欧洲的匈牙利,后逐渐扩散蔓延至欧洲的大多数国家;1945年传入日本,1948年传入韩国,1961年进入朝鲜,1979年在我国辽宁丹东市首次发现了它的踪迹,1982年随渔民捎带木材进入了山东荣成,现已扩散蔓延至我省大部分地区。
美国白蛾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杂食性,它危害包括林木、果树、花卉、农作物和蔬菜在内的 300多种植物。二是繁殖量大,一头雌蛾一次可产卵600-1000粒,年繁殖后代3000万至2亿头。三是适应性强,幼虫有极强的耐饥饿能力,5龄以上幼虫不取食能存活15天。四是传播途径广,一年四季均可随着各种货物、交通工具等做远距离传播。五是危害严重,暴发时可吃光林木等绿色植物的叶片。六是严重扰民,老熟幼虫有进入农户、居民家中以及公共场所寻找食物和化蛹的习性,严重扰乱群众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