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在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中,坚持做到条款、价格、参保“三公开”, 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等不法行为。
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介绍,物价部门的核心工作理念就是“阳光物价、民生至上”,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物价部门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出发点、落脚点,当然,保险经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维护。
“因此,我们着重抓诚信建设,始终把诚实守信作为试点取得成功的关键,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监管督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试点期间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树立和维护这项惠农措施的诚信品牌,引导农民积极参保,促使保险经办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陈充说。
作为牵头协调部门,山东省物价局建立了一系列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方案设计、承保理赔、价格监测、资金拨付、巨灾风险分散等,目前我们正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将适时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物价局着重推行公开制度,做到条款、价格、参保“三公开”,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陈充解释,“条款公开”是指由省物价局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的保险条款,会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价格公开”是指试点地区的物价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参保品种的目标价格与平均生产价格,让当地农民做到心中有数;“参保公开”是指承保公司必须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